实习报告格式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实习报告格式 ,欢迎大家分享。
实习报告格式 1实习日期:xx9-10 上午9:00-----10:20
实习地点:河南郑州市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78号
实习人员:郑州大学环境工程全体同学
柿园水厂背景介绍:
1954年建成的柿园水厂,已为郑州市民服务了近半个世纪,是该市建厂最早的水厂。河南省郑州市投资2000万元对已有近50年历史的柿园水厂进行建厂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技术改造,改造在水厂原址上进行,采取机组一半生产、一半改造的方法,改造期间不停产。据了解,此次改造工程包括改造变电所、吸水井、二泵房、过滤池,加固清水池,重建化验调度综合楼、仓库、电修车间等项目,同时还将完善职工后勤保障设施,进行大面积厂区绿化美化和景点布局。为了增加过滤池的处理能力,改造后的滤池将采用反冲洗全自动控制,有效降低滤后水浊度。同时,换掉建国初期安装的老式电器设备,代之以全自动控制系统,变电所可完全实现无人值守。
柿园水厂在1954年建立时的供水量不足10万立方米/天,在20xx—20xx年市政府对其进行了改造,目前的供水能力已经达到了40万立方米/天,但是由于现在人们的节约用水的意识较强,柿园水厂的实际生产能力为20~30万立方米/天。同时柿园水厂的水源也发生了变 化,由为明渠的西流湖改为了邙山水库(该处水来自黄河),并在石佛沉砂池进行沉淀后由直径为2m的管道运送到水厂。
实习目的:1 扩大同学们的知识面,达到教学时间相结合的目的
2 让同学们了解给水系统的实际流程,明了给水处理的步骤及方法
实习内容:1 进水处加药(聚合氯化铝),作用是使有机物与杂质形成大的颗粒、沉淀,再经过静态混合器使药剂与水充分混合。
2 混合井 直径为8m,通过水流的紊动与循环使药剂与水流充分混合,分别流入南、北两个沉淀池。
3 反应池和沉淀池 在反应池中形成矾花颗粒(比重大),反应池中的藻类和底部基泥1年清洗4次,方法是用水枪冲洗后通过管道流出。利用宏吸原理排除污染,分格板反应池和平流反应池两种。沉淀池中的污泥来回排泥车进行定期清理,沉淀池水深5m,长96m,可去除80~90%的杂质。
4过滤池 作用:除去细小杂质。共有12个过滤池、24个单池。过滤池底部铺有单层晶质石英砂,用来除去细小杂质,水面的藻类定期打捞。为了保证过滤池的正常工作,每天清洗一次,从下往上由鼓风机和从水泵中抽取的清水进行冲洗,冲洗后的水从排水槽中流出。
5加氯班 氯气能够穿透细菌的细胞壁,破坏细菌内的酶,从而杀死细菌,由加氯机添加。由于气态氯与液态氯的 体积比为470倍左右,故而使用的是液态氯。加氯的方法是先是液态氯与少量的水混合均匀,然后再通过管道添加到水中,可以在沉淀前中后三点处进行添加。
6 清水池 柿园水厂的清水池共有3座且均为全封闭、半地下形式的,水深为4.3~4.5m,总蓄水量为3.5W立方米,清水池上面的草坪有可以起到美化的效果。在草坪的中央有一些蓝色的通气孔,一保证水的质量。
7送水泵房 送水机器最大功率为560KW,最大总送水量为3170立方米,扬程为47m。从清水池吸水的管道直径为600mm,送水管网的管道直径为800mm,1m。泵是以并联方式工作的,其中1台向备用水库中送水,其余的则是往送水管网中输送饮用水。
备注:1柿园水厂过滤后水的浊度为0.140NTO,最高不能达到0.200NTO。
2 出厂水中余氯含量为0.10~0.20mg/L,在管网中可以持续杀菌。在用户端的含量在0.05mg/L左右。
3出厂水硬度(Ca、Mg)<450mg/L
4服务地区:京广以西、航海以北、棉纺以南。
5水源采取路线,依次为黄河、邙山提灌站、石佛沉砂池,石佛泵站(抽取加压)、柿园水厂。取水管道直径为1.8~2.0m,长7Km
实习意义:通过本次参观实习使我明白了在实际工作中给水装置的工作方式、以及装置的样式,达到了教学合一的效果。与工作人员的交流使我了解了一些在课本中无法学到的知识,并且分享了他们的经验和心得。
实习报告格式 2为期两个月的假期生活结束了,这个假期对于刚刚踏入大学生活的每个人来说都是特殊的,没有了高三备考压力,没有了繁重的课负担,所以我也做了人生的第一次尝试,做收银员,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工作,让我收获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当然,我还学到了更多,体会了以前从未体会到的人生滋味!
当我去应聘时脑中想了以前曾学到的各种法则,可是关键时刻都没用上,真的挺紧张的,可是结果也不错,跟着老收银员学习了一整天,这一天里要一直站着,收着钱,说着您好,欢迎下次光临的话,而且收银员在离门不远的地方站一整天把我从里到外都冻透了,回到家5点多我倒头就睡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家里人很心疼都劝我不要做了,可是我不知怎么就是想试试,于是第二天我就学成出徒了,成为了一名真正的收银员。
在这两个月的收银工作中我遇到了很多困难,刚上机时与顾客发生争执时被上司指责,收银时由于马虎失误找错钱导致还没赚到就先赔进去,这些遭遇让我很受挫折,心里很不好受,但我知道,如果说大学是半个社会那我现在所体会的就是真正的社会而且只是其中的冰山一角!
所以当顾客指责我速度慢时我就努力争取快一点,当顾客有时因为一些问题骂我时为了不与他们发生冲突我就低头听着从不还口,收银时也会更加仔细,有时会想这还是我么被人无端大骂却不还口,现在想来这也是一种成长吧!慢慢的我真的开始适应这种生活,收银速度都赶上了带我的师傅,原来的指责声都变成了夸赞声,顾客夸我手把快,服务态度好听到这些我真的很欣慰,从心底里往外的开心!我的付出有了回报,就像农民看到自己的土地丰硕的果实一样开心,幸福其中,最让我感慨的要属过年期间了,我们店大年三十还要工作到3点,过年就放两天假,还是在我们要在过年期间每天工作12个小时的基础上!当时我真的挺反对,所以又有了人生的第一次员工起义,虽然这次起义由于员工的不团结以失败的结局告终了,但是这也是一次不错的经历,这是也我过的最忙碌的一次年没有走亲访友,只有工作,但却很充实!和同事们的相处也很愉快!
拿到工资的那一刻我心里真的很复杂,有开心,有激动,有不舍,也有欣慰,很多很多滋味涌上心头!真的很感激这次工作,他给了我很多在学校家里所学不到的东西!所以只要有机会我还会去工作!下个假期我又会做些什么呢,很期待,但是我知道无论做什么,我都会成长!
实习报告格式 3实习报告撰写的内容与要求:
< ……此处隐藏25222个字……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20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20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证据: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6、经贸公司确认书。7、国有土地使用证。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9、施巍证言材料。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
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
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具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
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